教師校內墮樓身亡死因研訊續 副校指時任校長對老師態度不尊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2/29 19:15

最後更新: 2020/12/29 19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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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任副校長鄭月嫦今於死因研訊中作供。(陳國峰攝)

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林麗棠去年3月6日於校內墮樓身亡,死因研訊今(29日)續,現任副校長鄭月嫦作供時指,時任校長羅婉儀會於會議中直接指出老師的錯處,並承認其態度不尊重老師。死者家屬的代表律師則指,死者當天早上曾發訊息給鄭控訴「真係可以喺助紂為虐下心安理得嗎?」鄭指不知死者是否受情緒影響下說。

研訊今午續,東華三院代表律師問及現任副校長蔡淑萍,有否聽過時任校長羅婉儀要求死者林麗棠辭職,蔡淑萍供稱,只聽過羅說「你咁樣做,係咪想唔撈?」,但從無聽過羅叫任何老師辭職。

另一位副校長鄭月嫦供稱,羅對工作有要求,她到任後同事的整體工作量增多。而死者墮樓前約一周,即2019年2月27日,羅突然發現3天後有澳門遊學團的活動,羅聲稱她不知情,而且發現死者漏發通告,翌日羅與死者會面約40分鐘,鄭亦在場,羅質問死者為何沒有發通告,鄭形容羅的語氣帶批評,但並非嚴厲指責,而死者一直沒有回答,但有哭泣。

鄭續指,死者應羅要求,就事件須於3月3日交出報告。鄭指兩天後羅及死者再會面,鄭亦在場,鄭指期間羅質問為何報告中沒有交代沒有發通告的原因,鄭指會面結束後,死者哭著向羅稱要返家,後來她與羅得知,死者當天前往東華三院投訴,鄭認為校長當時並不憤怒,但表情顯示她覺得驚訝。

家屬代表律師問及,鄭身為督導死者工作的上司,亦有責任確保學校已發出通告。鄭強調,事前已經詢問負責的主任,主任亦代死者指她已發通告,但鄭認為,原來死者以為出了便條便可代替通告。家屬代表律師則強調,發通告一事並非死者一人的責任,為何羅只要求死者寫報告。鄭表示不清楚,羅僅要求她跟進死者如何寫報告,並強調所有上級都有責任。

被問及羅是否曾於會議當眾指責其他老師,鄭回應指,羅會直接指出老師的錯處。被問到羅的態度是否不尊重老師,鄭稱「可以咁講」。

家屬代表律師另指,死者當天早上曾發訊息給鄭控訴「真係可以喺助紂為虐下心安理得嗎」。鄭供稱不知死者是否受情緒影響下說,亦猜測死者或期望她會幫忙解釋為何沒有發通告。聆訊明(30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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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